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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桃園市永順國民小學兩性平等教育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之組織及運作要點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台(89)訓(三)字第89078974號函暨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桃園縣政府八八府教學字第153488號函辦理。

(三)  桃園縣政府八九府教學字第141465號函辦理。

(四)  依據教育部88.03.10台(88)訓三字第88023005號函辦理。

(五)  依據桃園縣政府91.06.2891)府教特字第010137919號函辦理。

二、   目標:

(一)  協助學生了解青少年時期兩性身心發展的特徵及異同。

(二)  協助學生學習適當的兩性交往態度與方法。

(三)  協助同學了解青少年時期可能面臨的感情問題。

(四)  探討異性交往與未來婚姻、家庭的關聯性。

(五)  厚植兩性平等教育資源,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

(六)  加強兩性平等觀念,建立和諧的兩性關係。

(七)  增進學校有效防範及處理校園性侵害相關事件之能力。

(八)  增進教職員工生兩性平等教育正確知能,進而培養其正確的兩性觀念及合宜的兩性態度。

(九)  建立不具性別歧視的學校教育及社會文化環境,達成兩性平等的終極目標。

三、   組織與執掌:

(一)  成立本校『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及『性侵害防治小組』

(二)  任務編組(如下表)

成員

職稱

執掌

主任委員

校長

召集人

委員

家長會長

代表家長立場參與意見及諮商,並協助課程之進行

教務主任

(1)  教務主任、組長在各領域教學研究會中,請老師將「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融入各領域教學內容中。

(2)  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各項學藝活動。

教學組長

訓導主任

(1)  每學年配合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專題講演活動。

(2)  因應需要,結合校內外人力成立「危機小組」,以巡查及處理校內外可能受危害之場所及事件。

訓育組長

衛生組長

護理師

總務主任

維護校園環境,減少受傷害之環境因素,並加強校園內兩性平等之精神布置。

事務組長

訓導主任

(1)  辦理教師之相關研習活動。

(2)  加強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宣導週各項活動。

(3)  督促輔導教師進行有關之課程討論。

(4)  受理教職員工性侵害防治之諮詢。

(5)  安置與輔導受性侵害之學生。

輔導主任

語文領域召集人

與同領域教學教師討論如何將兩性平等觀念融入領域教學課程中。

 

 

 

 

 

數學領域召集人

社會領域召集人

自然與科技領域召集人

健康與體育領域召集人

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

綜合領域召集人

生活領域召集人

四、   實施方式:

(一)  對教師:

1.     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研習課程。

2.     成立教師成長團體。

3.     提供有關書籍或相關研究在教學研究會中討論。

4.     提供「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之學習活動設計供教師教學參考。

(二)  對學生:

1.     自課程中讓同學了解許多法令漸解除男尊女卑之不合理情況,重視男女兩性的平權。

2.     由輔導活動課程中,從認識、分析自古至今兩性的不平等傳統觀念到討論兩性平權、兩性互動合作、和諧相處之重要與方法。

3.     性騷擾與預防方法之討論。

(三)  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宣導週:

1.     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相關藝文競賽。

2.     邀請「生命教育」相關單位蒞校辦理「兩性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育」之短講、相聲宣導、有獎徵答......各項活動。

3.     辦理學習講座。

4.     由輔導室提供兩性平等、異性交友、性暴力預防……等書籍供師生閱讀查詢,以提升兩性意識。

五、   本計畫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