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縣永順國小人權法治教育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和法務部共同頒訂之「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
(二)本校訓導工作計畫
二、
目的:
推動學校法治教育,養成師生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以奠定法治社會基礎。
三、
實施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
法治教育以學校全體師生為對象,開發體驗性課程或活動,從活動中學習,養成守法習慣。
(二)生活化原則:
配合日常機會教育,將校園或社會偶發事件,於晨會上跟學生宣導,並舉辦相關活動,將法治精神茖實於生活中,讓學生體會民主法治的真諦。
(三)社區化原則
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參訪、法治宣導----等活動,建立師生法治觀念。
(四)民主化原則
透過公開及民主化程序,推動學校法治教育。
四、
實施項目內容:
編號 |
工作項目 |
實施內容 |
執行單位 |
執行時間 |
備註 |
1 |
組織人權法治教育小組 |
依現有人員組成法治小組,擬定法治教育計畫 |
訓導處 |
學期初 |
|
2 |
相關法令制定,研討及遵守 |
1、
自治幹部選舉
2、
配合學校榮譽制度,定期表揚好兒童激發學生的榮譽心
3、
學校相關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同訂定「學校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
4、
訂定學生申訴辦法,對己身之權力提出申訴。
5、
由學校師生共同研討,訂定班規,並確實遵守。
6、
由學校訂定生活公約,並確實遵守。 |
訓導處
輔導室
訓導處
訓導處
各班級
訓導處 |
學期初
經常辦理
學期初
學期初
學期初
學期初 |
|
3 |
加強各學科聯絡教學 |
1、
配合學校課程,運用相關法治教育輔助教材、錄影帶、邀請專家演講----等,宣導法治觀念。
2、
利用導師時間及彈性運用時間,講解法律常識。
3、
配合課程隨機進行法治教育
4、
利用班會時間,由學校或學生規畫討論法律有關之議題,加強學生對法治生活的思考與討論 |
各班級
各班級
各班級
各班級 |
隨機時間
導師時間
隨機進行
隨機辦理 |
|
4 |
加強宣導 |
1、
兒童朝會時間,導護老師隨機指導。
2、
舉辦法治教育研習 |
訓導處、導護老師 |
隨機辦理
10月 |
|
5 |
辦理校外教學,加強宣導 |
1、
配合學校之校外教學進行法治教育「守時、守秩序、守法」
2、
安排參觀派出所 |
訓導處
訓導處 |
隨機辦理
隨機辦理 |
|
6 |
辦理法律會考等相關活動 |
1、
定期舉辦法律大會考,辦理相關配合活動 |
訓導處 |
12月、5月 |
|
7 |
時事宣導 |
1、
導護老師於週二之兒童朝會時間,上台報告相關時事
2、
導師時間各班自由安排時事報導 |
導護老師
各班級 |
隨機辦理
導師時間 |
|
8 |
自治活動 |
1、
兒童朝會時間讓學生了解公開集會之進行程序
2、
各班選舉班級幹部,確實做好班上之自治活動
3、
每年選拔、表揚各班模範生 |
訓導處
各班級
訓導處 |
隨機進行
每學期初
每年4月 |
|
9 |
辦理各項學藝活動 |
1、
定期張貼法治相關文章
2、
辦理各項學藝活動 |
訓導處
訓導處 |
定期辦理
5月 |
|
10 |
社區系列活動 |
1、
鼓勵學生及家長共同參與社教館,文化中心、或其他社區團體所辦理之法律知識宣導講座
2、
結合慈善團體,辦理法律知識宣導相關活動
3、
配合親職教育等活動,宣導法律知識宣導相關活動 |
各班級
訓導處 |
不定期實施
不定期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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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權法治教育 |
利用晨會時間,宣導人權活動 |
訓導處 |
隨機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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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配合活動 |
1、
配合政府法令及宣導活動,以擴大實施效果。
2、
鼓辦教師參加法律知識研習,提升教師法律知能 |
訓導處
訓導處 |
經常實施
不定期實施 |
|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訓導主任: 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