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治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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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永順國小人權法治教育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和法務部共同頒訂之「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

(二)本校訓導工作計畫

二、            目的:

推動學校法治教育,養成師生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以奠定法治社會基礎。

三、            實施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

    法治教育以學校全體師生為對象,開發體驗性課程或活動,從活動中學習,養成守法習慣。

 (二)生活化原則:

    配合日常機會教育,將校園或社會偶發事件,於晨會上跟學生宣導,並舉辦相關活動,將法治精神茖實於生活中,讓學生體會民主法治的真諦。

 (三)社區化原則

    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參訪、法治宣導----等活動,建立師生法治觀念。

 (四)民主化原則

    透過公開及民主化程序,推動學校法治教育。

四、            實施項目內容:

編號

工作項目

實施內容

執行單位

執行時間

備註

組織人權法治教育小組

依現有人員組成法治小組,擬定法治教育計畫

訓導處

學期初

 

相關法令制定,研討及遵守

1、    自治幹部選舉

2、    配合學校榮譽制度,定期表揚好兒童激發學生的榮譽心

3、    學校相關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同訂定「學校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

4、    訂定學生申訴辦法,對己身之權力提出申訴。

5、    由學校師生共同研討,訂定班規,並確實遵守。

6、    由學校訂定生活公約,並確實遵守。

訓導處

輔導室

 

訓導處

 

 

 

訓導處

 

各班級

 

訓導處

學期初

經常辦理

 

學期初

 

 

 

學期初

 

學期初

 

學期初

 

加強各學科聯絡教學

1、    配合學校課程,運用相關法治教育輔助教材、錄影帶、邀請專家演講----等,宣導法治觀念。

2、    利用導師時間及彈性運用時間,講解法律常識。

3、    配合課程隨機進行法治教育

4、    利用班會時間,由學校或學生規畫討論法律有關之議題,加強學生對法治生活的思考與討論

各班級

 

 

 

各班級

 

各班級

各班級

隨機時間

 

 

 

導師時間

 

 

 

隨機進行

隨機辦理

 

加強宣導

1、    兒童朝會時間,導護老師隨機指導。

2、    舉辦法治教育研習

訓導處、導護老師

隨機辦理

 

10

 

辦理校外教學,加強宣導

1、    配合學校之校外教學進行法治教育「守時、守秩序、守法」

2、    安排參觀派出所

訓導處

 

訓導處

隨機辦理

 

隨機辦理

 

辦理法律會考等相關活動

1、    定期舉辦法律大會考,辦理相關配合活動

訓導處

12月、5

 

時事宣導

1、    導護老師於週二之兒童朝會時間,上台報告相關時事

2、    導師時間各班自由安排時事報導

導護老師

 

各班級

隨機辦理

 

導師時間

 

自治活動

1、    兒童朝會時間讓學生了解公開集會之進行程序

2、    各班選舉班級幹部,確實做好班上之自治活動

3、    每年選拔、表揚各班模範生

訓導處

 

各班級

 

訓導處

隨機進行

 

每學期初

 

每年4

 

辦理各項學藝活動

1、    定期張貼法治相關文章

2、    辦理各項學藝活動

訓導處

訓導處

定期辦理

5

 

10

社區系列活動

1、    鼓勵學生及家長共同參與社教館,文化中心、或其他社區團體所辦理之法律知識宣導講座

2、    結合慈善團體,辦理法律知識宣導相關活動

3、    配合親職教育等活動,宣導法律知識宣導相關活動

各班級

 

 

 

訓導處

不定期實施

 

 

不定期實施

 

11

人權法治教育

利用晨會時間,宣導人權活動

訓導處

隨機實施

 

12

其他配合活動

1、    配合政府法令及宣導活動,以擴大實施效果。

2、    鼓辦教師參加法律知識研習,提升教師法律知能

訓導處

 

訓導處

經常實施

 

不定期實施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訓導主任:                校長: